從“套利型藝術家”到“創新型藝術家”
“套利型藝術家”“創新型藝術家”的說法,借鑒自經濟學家張維迎的公開演講,我認為進入市場經濟社會后,藝術界一直以來同時也是一個“大市場”,用市場經濟思維去觀察、認知相關藝術家及其活動,更具體而有針對性。
因為,單單從“是不是藝術”這個人文藝術學科的角度出發,相對難于界定相關概念、現象,“何為藝術”“何為當代藝術”,爭論了這么多年、還在爭論著,誰能說服誰?再而面對具體現象、問題,比如重復的藝術是不是藝術、怎么看藝術家重復生產乃至復制性生產現象、什么是重復、重復是否有意義乃至是否“正義”……這都是容易起爭議、可以不休止辯論而難于相互說服的。
藝術界有著各種例子、現象、話題涉及這種討論。極端的例子如,曾有藏家批評范曾的創作是“復制生產”,有圖為證地“揭露”其可以一面墻排開多張,形象雷同地同時創作,情景像是行畫工廠場景。但同樣,我也可以反問,該收藏家也購藏大量吳冠中作品,吳冠中有沒有重復狀況?盡管各作品之間,確實范曾的人物頭像、姿態等形象元素相似度高于吳冠中的作品形象元素相似度,但像吳冠中那樣的“形式相似度”重復,同樣被學術界定義為整個中國畫藝術的“千年重復”,以至于有吳冠中的“筆墨等于零論”和李小山的“國畫窮途末路論”。
“在重復中死亡”的判決,不僅僅針對國畫界,當代藝術紅火的這些年,不管是著眼于別人熱銷而批評,或是實際現象確實如此糟糕,當代藝術幾大金剛靠重復幾副面孔吃滿天下的做派,同樣引來沸騰熱議。于是,亦曾有人揭發說,親自看見某藝術家因為銷路好趕貨不及,其“光頭式”批量創作是請了美院畢業生當槍手“重復生產”制造出來的,要不,靠自己雙手怎能盡快“攻占市場”?但同樣,我也可以說藝術家請助手,作坊化、工廠化生產作品,確實也是當代藝術家的一種創作現象和方式,越著名、越紅火因而“接單”越多的藝術家越是如此。別說以“現代生產方式”著稱的當代藝術,古老的傳統工筆畫,我就親知有賣得紅的名家,用的是“家庭作坊式”生產,作品署的是功成名就的老子的名字,但制作卻是家庭其他青壯勞動力——工筆這種“重復重活”老子豈能干得動的?
亦以“形式相似度”大以視之,當代藝術也有被反對者批判為“簡單重復”的,因為滿中國、滿世界走各種當代藝術展場,“似曾相識”、大同小異,缺個性、無獨立性,這些常常是被吐槽的當代藝術觀感。
當然,以基本常識看,藝術反對簡單重復是一條鐵律,是藝術史的邏輯常態。“重復生產”是經濟領域里的專有名詞,指的是“對已有產品不進行本質上的創新與更改,只是更改換包裝、品名等表面上的屬性而生產”,意思就是這種生產不叫“創新”,于是才有這些年對轉換“制造大國”形象的呼吁。作為最講究“創新含金量”的藝術創作活動,不至于連“本質更新”都不管不問吧?當代藝術常被貶視為“重復西方多年”總得扭轉形象吧?
從創新涉及的因素看,既與個體特質有關,也與創新過程和環境有關,前者往往被視為天分,后者往往需要考察后天訓練、思考、積累所形成的觀念新穎度和思想的深刻度以及個體與社會環境的互動程度。于是,什么是藝術的“本質更新”,是形式創新、內容創新還是途式創新?是藝術本體學問題還是藝術社會學問題?怎么評價其價值、意義?真正的藝術家怎么定義?是看天分、特質還是看社會互動的成分和因素?……這些都要留待敏感的藝術家們和藝術理論家們去想是什么、怎么干。但是,同樣對應著的一個常識又是,藝術創造不否定某些因素的“重復應用”,形式符號或思想觀念總是成熟藝術家要延續的內容,以至著作權法中“可復制性”成為藝術家知識產權受到保護的一個基本概念。
有以上這么艱難的認知矛盾、悖論,各種現象也像是在打架——我想說的是,不如回到文首議題,直接順著“市場經濟”的角度簡單看一看問題。這么多年,確實我們藝術界“套利型藝術家”太多,包括“重復生產”方式在內的“套利型創作”太泛濫了,當代藝術及在公眾傳媒領域有代表性的幾大“重復金剛”僅僅是因為網紅、媒紅而成為標志而已。
引用張維迎的觀點看,藝術市場也有兩個基本功能:一是資源配置;二是推動創新。與此對應,藝術家有兩個“經營功夫”:第一個是套利,第二個就是創新。套利的存在是“由于人類的無知,資源配置經常處于非均衡的狀態”,藝術家可以發現不均衡的機會并利用來推銷自己。套利有時間差、空間差、權力差等類型和因素,這些都會造成藝術家懶于、害怕創新,因為即使保留著“重復自己”的惰性,他們也可以獲利。我們很容易在藝術界找到這樣的現象和例子。比如當代藝術,以“時間差”看,就是利用了其在中國“遲到”節點,于是模仿式、復制式的波普在我們市場上也是新鮮上市;以“空間差”看,把西方市場上的“貨色”,進口到國內來,適當改裝,很容易產生陌生感、獲得好價位;以“權力差”看,早期當代藝術跟權力的“距離感”(后來的“親近感”是另一回事)反而讓之獲得“權力越感冒我越活得好”的奇妙效果。另外,我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的一個現象是,與權力有著長期“親近感”的畫院、美協系統,更是一個藝術生產領域中龐大的“重復生產王國”,這個更嚴峻的問題不能被幾個當紅的當代藝術家“傻笑的臉”給遮擋了。
現在,藝術界及更小范圍、似乎更有壞示范作用的“當代藝術界”中的“重復生產”,開始被關注、批評了,各種事實也在證實著這個狀況難以為繼,比如拍場上出現“崩塌式”跌價,媒體中有“當代藝術老炮們退出歷史舞臺”的論調,王廣義、方力鈞、岳敏君(們)試圖“轉型”但都因創新品相不好而不能再現當年“熱賣盛況”……這些都證明:一是快速、高產量、大批量的“重復生產”一旦鋪滿市場,必然出現生產過剩和消費飽膩心理;二是市場資源配置達到均衡和水平提升之后,套利型藝術家和套利型藝術已經無利可圖,而要打破均衡,新時代需要創新型藝術家和創造性藝術。最關鍵的是,畢竟新一代消費者已經茁壯成長,他們需要真正的“藝術家精神”去激勵自己創業,他們需要新科技、新材料、新媒介及對應的新的組織形式去裝點新生活,生活的直接性、共享度給他們帶來的自由、輕松、便利,讓他們不再對費心的投機邏輯、強盜邏輯信服。
這進而證明,要改觀現狀,在寄希望于“利益最大化”驅動力的藝術家個人往往多是無奈之外,時代和環境的倒逼起到了作用。但是,我總覺得,在個人之外,公共權力總應該做點什么,以利于主動出擊,為新時代擴散創新效應。比方說,教育體制的改革就是要項。我在電腦前寫著這篇文章的2018年1月14日,隔壁畫室考生正開考本年度廣東省美術高考聯考,試卷還是畫頭像、人物速寫、色彩靜物,試著想象:這些考生備考學畫的幾年來,就是在學校和培訓機構千篇一律地“重復生產”這些無趣的內容“虛擲芳華”,而他們正正就是未來的藝術“生力軍”“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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