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實習記者 黃鵬)4月10日晚間,萬馬股份(002276)發布公告稱,因為違規減持,控股股東浙江萬馬智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馬集團”)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浙江萬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指出,萬馬集團于2016年3月4日至3月8日通過大宗交易累計減持萬馬股份股票 4600萬股,占當時萬馬股份總股本的4.8972%;2017 年9月26日至9月27日,通過大宗交易累計減持萬馬股份股票740萬股,占當時萬馬股份總股本的0.7146% 。2016年3月4日至2017年9月27日,萬馬集團合計減持萬馬股份股票 5.6118% ,但未在減持比例達到 5% 時暫停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萬馬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
浙江證監局強調,根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 ,決定對萬馬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萬馬集團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 ,嚴格規范買賣上市公司股票行為 ,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