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 千山藥機(300216)6月1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今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公司稱,如因此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并且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公司將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13.1.1 條規定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公司將在知悉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移送公安機關決定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停牌,并在收到前述決定文件后對外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后復牌。自公司股票復牌后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后,公司股票將再次停牌,直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楊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