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瑩:需修改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環境保護法
中證網訊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針對嚴峻的環保形勢,提出全國人大將注意傾聽和積極地回應人民在這個問題上的呼聲,加強立法和監督。
具體來說,傅瑩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要加強環境保護的立法,包括修改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環境保護法等等。二是要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和檢查。三是要講求實效,將環保成效和地方政府的考核掛鉤、結合。對主要污染物的總量控制、機動車污染防治等要提出明確的應對措施,對跨行政區域污染加強聯防聯控等等,希望能夠采取多項措施,能夠鼓勵和引導企業防控污染,引導綠色消費。
傅瑩說,我們必須承認改革開放之后三十多年來,中國經濟是在快速地發展,我們的成就是非常可觀的,但是同時我們也付出了沉重的環境代價,也可以說是高昂的代價。
她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方方面面做了不少努力,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也一直非常重視環境工作。可以說中國在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上已經有了一個法制的基礎,但是這些措施肯定還是遠遠不夠的。我國環境法律方面有改進的余地,比如現在法律主要是從單向資源利用、從保護和管理的角度出發進行規范的,距離從生態系統的角度進行規范還是有差距的。另外,現在也存在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一些問題。
“如果說過去我們(men)一直(zhi)重(zhong)視(shi)(shi)生態和環(huan)境問題,那么今后我們(men)應該重(zhong)視(shi)(shi)加重(zhong)視(shi)(shi),相信新一屆(jie)人(ren)大常委會一定會把這個問題放在(zai)一個重(zhong)要的(de)優(you)先的(de)位置(zhi)來考慮。”傅(fu)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