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確保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
中證網訊(記者 徐昭)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于穩妥有序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管有關工作的通知稱,在穩妥推進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改革的同時,確保改革前已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地方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一是進行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的各級稅務機關,要確保改革任務平穩如期落地。確保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二是已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各級稅務機關,要確保征收政策不變工作平穩。三是優化繳費服務,確保營商環境不斷改善。四是加強輿論引導,確保社會預期穩定。五是加強業務學習,確保正確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