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中證網訊(記者 劉楊)美都能源(600175)10月17日晚間公告,公司于當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證監局”)發給公司的2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分別是《關于對吳海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9)114號】和《關于對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9)115號】。
公告顯(xian)示,浙(zhe)江證監局(ju)發現公司存在如(ru)下問(wen)題:未及(ji)時披(pi)露股(gu)(gu)權轉讓及(ji)增資事項進展;未及(ji)時披(pi)露參股(gu)(gu)公司風險事項;未及(ji)時披(pi)露關聯(lian)資金拆(chai)借(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