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ri)電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di)十三(san)屆全國人(ren)民代表大會(hui)(hui)第(di)四次會(hui)(hui)議審(shen)(shen)查了國務院(yuan)提(ti)出的《關于2020年(nian)(nian)中央(yang)和(he)地(di)方(fang)(fang)預(yu)算(suan)執行情況(kuang)與2021年(nian)(nian)中央(yang)和(he)地(di)方(fang)(fang)預(yu)算(suan)草案(an)的報(bao)告》及2021年(nian)(nian)中央(yang)和(he)地(di)方(fang)(fang)預(yu)算(suan)草案(an),同(tong)意(yi)全國人(ren)民代表大會(hui)(hui)財政經濟(ji)委員會(hui)(hui)的審(shen)(shen)查結果報(bao)告。會(hui)(hui)議決(jue)定,批準《關于2020年(nian)(nian)中央(yang)和(he)地(di)方(fang)(fang)預(yu)算(suan)執行情況(kuang)與2021年(nian)(nian)中央(yang)和(he)地(di)方(fang)(fang)預(yu)算(suan)草案(an)的報(bao)告》,批準2021年(nian)(nian)中央(yang)預(yu)算(s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