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周松林)上交所3月29日公布,由于海潤光(guang)伏(fu)(600401)在信(xin)息披露(lu)方面存在違規,決定(ding)對(dui)公司和(he)公(gong)司時任公(gong)司董(dong)事長兼總(zong)裁(cai)孟廣寶、財(cai)務總監阮君予以公開譴責;對(dui)公司時任副(fu)董(dong)(dong)(dong)事(shi)(shi)長(chang)李(li)安紅、副(fu)董(dong)(dong)(dong)事(shi)(shi)長(chang)王(wang)德明(ming)、副(fu)董(dong)(dong)(dong)事(shi)(shi)長(chang)吳繼(ji)偉、董(dong)(dong)(dong)事(shi)(shi)李(li)延人、獨(du)立(li)董(dong)(dong)(dong)事(shi)(shi)金曹(cao)鑫、獨(du)立(li)董(dong)(dong)(dong)事(shi)(shi)徐(xu)小平、獨(du)立(li)董(dong)(dong)(dong)事(shi)(shi)鄭垚、董(dong)事會秘書問聞予以通(tong)報批評。上述(shu)紀律處分將通(tong)報江蘇省人(ren)民政府,并(bing)記入上市公司誠(cheng)信檔案。
2017年4月29日,海潤(run)光伏披露《補充認定關聯方暨補充披露2016年度關聯交易的公告》和2016年年報,將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裁孟廣寶持股或任職的營口沿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口華君金控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華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HUAJUN HOLDINGS LIMITED 認定為關聯方,并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泰鋁業有限公司、常州市高達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蘇中實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中融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句容中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中順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為公司關聯方。
報告期內,公司與上述關聯方發生多項交易,包括向常州市高達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蘇中實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中融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句容中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別采購累計發生額為14,048.46萬元、10,417.87萬元、16,919.55萬元、35,708.69萬元、8,134.88萬元;向江蘇中實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句容中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別銷售累計14,381.69萬元、11,536.79萬元、6,410.20萬元;向常州中融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加工費33,616.83萬元;2016 年11 月公司與中泰鋁業有限公司簽訂56,667萬元的《邊框采購協議》,并向其支付1.75億元作為預付款。報告期內公司還向營口沿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計借款94,283.80萬元,期末借款余額91,283.80萬元,存放在該銀行的期末存款余額為68,241.29 萬元;向營口華君金控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華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HUAJUN HOLDINGS LIMITED 和YANG HUAI JIN 分別拆入資金9917.36萬元、9773.24萬元、33541.11萬元和36,000萬元。2016年6月27日,常州中順國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讓公司子公司紅河海潤電力所持有的紅河蒙自海鑫電力投資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及其全資子公司蒙自奧特斯維光伏發電有限公司100%的股權,轉讓總價款為38,000萬元。
上述關聯交易金額合計達45.96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93.22%,但公司均未按照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時履行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17年4月28日才補充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后予以披露,未補充履行股東大會審議。
此外,海潤光(guang)伏還存在(zai)2016年業績預告(gao)不準確且未(wei)及時更正的情形(xing)。2017年1月25日,公司發布業績預告,預計2016年度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為-3.8億元至-4.8 億元。2017年4月28日,公司發布《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11.8億元左右。公司在業績預告的更正公告中披露,更正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審計過程中公司與年審注冊會計師在政府補助個別收益確認、計提資產減值方法及遞延所得稅等方面存在不同的判斷,公司財務部門經與年審注冊會計師溝通后,對相關科目作出相應的調整。2017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報,實現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約-11.8億元,與前期業績預告偏離達到146%,存在重大差異,嚴重影響投資者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