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吳科任)輝豐股份(002496)5月10日午間公告稱,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收到鹽城市大豐區環境保護局的《實施停產整治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今年3月,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專項督察組對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專項督查,發現公司存在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構成嚴重環境安全隱患。
公告顯示,根據鹽城市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建議責令濱海縣、大豐區部分企業停產整治的函》(鹽市環委函【2018】8號)中“對大豐區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停產整治”的相關要求,依據《環境保護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暫行辦法》,通知要求公司除環保車間外,其他生產車間實施停產整治,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生產車間復產必須驗收合格,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恢復生產。臨時停產期間,請注意做好相關工作。
公(gong)司(si)表示(shi),如不(bu)能盡快恢復生產,將會對(dui)公(gong)司(si)的生產、經(jing)營產生重(zhong)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