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實習記者 張斌)深交所7月17日向長生生物(002680)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具體產量、銷量和銷售金額、此次GMP證書被收回的具體原因及事實、相關產品流向市場的風險、后續公司可能受到藥品監管部門的處罰類型和后果,并詳細測算此次事件對公司2018年生產經營可能產生的影響;根據此次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飛行檢查的具體情況以及公司對相關產品召回的進展嚴肅自查公司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信息或延遲披露信息的情況。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公告顯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長春長生”)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同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責成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采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組已進駐該企業,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
針對此次突發事件,長春長生母公司長生生物7月16日早間公告稱,長春長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本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長春長生正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全部實施召回。根據長春長生近幾年對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不良反應的監測,未發現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不良反應。
公司還表示,因暫時無法預計準確的復產時間,此次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停產將對長春長生的生產、經營產生較大的影響,但對本報告期具體影響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對于事件的進一步進展,7月17日中午,長生生物在官方網站發布公開聲明稱,目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企業進行調查,企業正全力積極配合,待有最終結論時,企業將及時向社會及公眾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