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3月29日(ri)電(記者王研)一名欠債近600萬元的(de)“老賴(lai)”竟搖身變成“董事長(chang)”在高檔酒店推介項目。當得知(zhi)法(fa)院(yuan)執行局法(fa)官在門外時,“董事長(chang)”翻(fan)欄(lan)桿逃跑了。這一幕(mu)今(jin)天上午發生(sheng)在昆明市某酒店。
李光燦是云南(nan)看看果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dai)表人,也是30起(qi)勞(lao)動(dong)爭議案(an)(an)件和(he)1起(qi)民間借貸案(an)(an)件的被執行(xing)人。這些案(an)(an)件涉(she)及的總金額達596萬(wan)余元,但李光燦不僅經法院傳喚(huan)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且一直(zhi)拒不履(lv)行(xing)法院裁決。
據昆(kun)明(ming)市官(guan)渡區法(fa)院(yuan)執(zhi)行(xing)局(ju)法(fa)官(guan)介(jie)紹,近日執(zhi)行(xing)局(ju)得到消息(xi):李光燦29日上(shang)午將出席某項目在昆(kun)明(ming)一(yi)家高檔酒店舉(ju)行(xing)的代理(li)商大會,并以“董事長”身份致辭。29日上(shang)午,執(zhi)行(xing)局(ju)法(fa)官(guan)、法(fa)警(jing)和(he)多家新聞媒(mei)體(ti)一(yi)起來到會場(chang)外。法(fa)官(guan)已(yi)經開好了(le)拘傳票和(he)拘留決定書,準備對其強(qiang)制執(zhi)行(xing)。
當(dang)法官(guan)9時(shi)許進入(ru)會(hui)場(chang)找人時(shi),會(hui)議(yi)工作人員(yuan)卻說,“董事長是我們臨時(shi)聘請(qing)的(de)”“總要給他個頭銜(xian)”等。遺憾(han)的(de)是在會(hui)場(chang),法官(guan)沒有找到李光燦,經調取周邊(bian)監控,發現他在法官(guan)進入(ru)前已(yi)從會(hui)場(chang)的(de)側門跑出,翻越兩(liang)米高(gao)的(de)欄桿逃走。
雖然當天上午(wu)沒能找到人,但(dan)法官并不氣餒:“執行(xing)本來(lai)就不容易,我們會(hui)窮盡一切措施(shi),努力執行(xing)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