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5月24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日前印發《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進一步深化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進一步深化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方案強調,廣東、天津、福建要把握基本定位、加強組織實施、強化使命擔當、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系統推進改革試點任務落實。要及時總結評估試點任務實施效果,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力爭取得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更好服務全國改革開放大局。
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運行以來,圍繞服務國家戰略,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各具特點、各有側重的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企業專屬網頁政務服務新模式、以信用風險分類為依托的市場監管制度、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四個一”、企業簡易注銷等改革試點經驗已向全國復制推廣,改革紅利、開放紅利逐步釋放,總體上達到了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