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五礦集團有下屬企業環境風險突出 部分企業不配合地方監管
中證網訊(記者 劉楊)5月11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公布對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五礦集團”)的督察反饋意見。去年7月,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開展督察。此次是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開展以來,公布的首個對中央企業督察意見。
反饋意見稱,五礦集團存在重擴張、輕環保問題。五礦集團為進入稀土領域,明知贛縣紅金公司產能批建不符仍完成收購;放任贛縣紅金、定南大華等企業未批先建,在污染治理不到位的情況下,多次向其下達超過環評批復產能的,生產任務指標。
督察發現,五礦集團下屬魯中礦業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采用崩落法采礦,導致礦區出現11公頃的塌陷地塊,也未開展土地復墾。2015年以來,僅遼寧、江蘇、湖南等11個省(區)生態環境部門就對五礦集團下屬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處罰120余次。中冶陜壓重工設備公司、湖南有色集團公司、衡陽水口山金信鉛業公司等企業甚至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監管。
中冶公司對所屬葫蘆島鋅業公司從控股轉為參股后,就將該公司排放的約8508噸二氧化硫,當做集團公司的減排量,占2016-2018年全集團二氧化硫總減排量的95%,整個集團二氧化硫減排淪為數字游戲。
營口中板公司球團豎爐和132平方米燒結機煙氣超標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為騙取榮譽稱號,該企業隱瞞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26次的事實,虛假填報申報材料,制造大氣污染物連續穩定達標排放的假象,并于2019年7月被國家有關部門納入“綠色工廠公示名單”。
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督察時發現,五礦稀土下屬的定南大華公司偷排化學需氧量超標10余倍的工業廢水,被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暗查發現,此次督察進駐期間仍在偷排廢水。南昌硬質合金公司私設偷排口,偷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396毫克/升,氧化鎢車間長期直排含氨尾氣,導致周邊大氣氨濃度超標明顯。
督察組還發現,五礦集團部分下屬企業環境風險突出,株冶集團約2萬噸搬遷遺留廢渣、五礦銅業1.2萬噸廢渣、閃星銻業6000余噸砷堿渣、水口山公司5000余噸含重金屬危險廢物、中冶瑞木公司1000余噸鎳鐵渣等,均未得到及時處置,存在環境風險隱患。
中央生(sheng)態環境(jing)(jing)保護督(du)察辦公(gong)室表示(shi),五礦(kuang)集團應(ying)根據督(du)察報告,抓緊研究(jiu)制定(ding)整改(gai)方案。整改(gai)方案和(he)整改(gai)落實(shi)情況要(yao)按(an)照(zhao)有關規定(ding)向社會公(gong)開。督(du)察組還(huan)對督(du)察發現的生(sheng)態環境(jing)(jing)損害責任(ren)追(zhui)究(jiu)問(wen)題(ti)進行了梳理,形(xing)成了清單,已按(an)有關程序和(he)權限分別移(yi)交國(guo)務院國(guo)有資產監督(du)管理委員會及五礦(kuang)集團黨(dang)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