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施會(hui):為了(le)(le)避稅 美國最(zui)大的50家企業在海(hai)外(wai)藏了(le)(le)1.6萬億美元
跨國巨(ju)頭在(zai)海外避稅不是(shi)什(shen)么新(xin)聞,但(dan)是(shi)近年來這些企業避稅的(de)(de)數額已經(jing)越(yue)來越(yue)高。旨(zhi)在(zai)扶貧(pin)的(de)(de)非政府組織(zhi)樂施會(Oxfam)周(zhou)三(san)公布的(de)(de)一(yi)份(fen)調查報(bao)告(gao)顯(xian)示,2015年美國50家規模最(zui)大的(de)(de)公司(si)為(wei)了避稅,把高達1.6萬億(yi)美元的(de)(de)盈利存放在(zai)避稅天堂。相較(jiao)于前一(yi)年,此(ci)數額增加了2000億(yi)美元。
據(ju)新加坡聯合早報(bao)13日(ri)報(bao)道(dao),國際貨幣基金和世界銀行(xing)下周將(jiang)在華盛(sheng)頓舉行(xing)會(hui)議。樂施會(hui)趕(gan)在此次會(hui)議前發表報(bao)告,揭露蘋果、微軟和沃(wo)爾瑪等大公司避稅的行(xing)為。
根據報告,蘋果公司排行榜首,其離岸資金超過2000億美元。緊隨在后的是輝瑞制藥公司(1936億美元)和微軟(1240億美元)。
報(bao)告指(zhi)出,雖不違法,但這些(xie)大(da)公司(si)“利(li)用(yong)在(zai)避稅(shui)天堂多(duo)達1751家子公司(si)構成的秘(mi)密網絡隱藏收益”,以減(jian)少在(zai)美國(guo)繳交的稅(shui)金。
樂施會資深顧問席佛曼(Robbie Silverman)說:“避稅已成為全球標準商務作業之一。避稅企業讓美國每年損失約1350億美元的稅收。”
樂(le)施(shi)會資深顧問席佛曼(Robbie Silverman)
美(mei)(mei)國企業(ye)稅是工業(ye)化國家中(zhong)最(zui)高的(de),美(mei)(mei)國法律允許企業(ye)無限期將外國業(ye)務的(de)盈利(li)留在海外,但是有人會借(jie)機利(li)用虛(xu)設的(de)公(gong)司逃稅或者洗(xi)錢(qian)。
樂施會指出,美國的企業稅是35%,但這50家企業所繳交的稅金幾乎少了近10%。
美(mei)國(guo)總(zong)統特(te)朗普(pu)正在考慮進行稅制改(gai)革,將美(mei)國(guo)國(guo)內(nei)企業(ye)稅率從(cong)目前的35%降至(zhi)15%,并對海外回流利潤一次性(xing)征稅10%。
樂施(shi)會批評這兩項(xiang)建議,稱(cheng)特朗普的稅改計劃會損害中小企(qi)(qi)業以及扶貧措施(shi),受益的只有大企(qi)(qi)業。
席佛(fo)曼說:“總統(tong)和國會議(yi)員應(ying)重新思考改(gai)革方(fang)案,建立一(yi)個適用(yong)于所(suo)有公(gong)司(si)的稅務制度,而不是僅(jin)僅(jin)讓少(shao)數幸運者受惠。”
樂施會調查還發現,2009年至2015年,調查中涉及的大公司向國會游說工作投入25億美元,其中3.2億美元用于稅務政策方面的游說。經計算,這些大企業每向游說工作投入1美元,就可以少繳1200美元的稅。
樂施會呼吁,政府(fu)應訂立(li)法規要求(qiu)企(qi)業提供更為透(tou)明(ming)的信(xin)息。“企(qi)業必須明(ming)確說(shuo)明(ming)在(zai)哪些(xie)國家(jia)獲得收益,繳納了多少稅。”
樂施(shi)會做這項調查使用(yong)的都(dou)是(shi)各家企業公(gong)開的信息數據。同樣也存(cun)在避稅行為的還有可(ke)口(kou)可(ke)樂、華特迪士尼以及一系列銀行及汽車(che)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