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楊潔 孫翔峰)全國政協委員、恒銀金融黨委書記、董事長江浩然兩會期間提交提案,建議將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總體交通發展規劃,鼓勵、規范行業發展,以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為突破口,推動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實。科學規劃停車設施,有的放矢地推進智慧停車建設。
將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總體交通發展規劃
江浩然表示,電動自行車以其便捷、低碳環保、價格相對低廉等特性,深受民眾青睞,是城市緩行交通、韌性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過3億輛,年產量3000多萬輛,國內電動自行車日均騎行達驚人的7億次以上,極大方便了全國各地市民出行,緩解城市擁堵也帶來了極大便利。
與傳統電動自行車不同,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憑借低廉的價格、多樣的使用場景、合規合標的車輛以及全流程管理,在充分滿足市民綠色出行需求的同時,從源頭上解決電動自行車的“停放難”、“監管難”以及屢見不鮮的安全問題,推動“社會共治”局面的真正形成,助力“新國標”落地。
江浩然建議,一方面,從國家層面重新審視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行業,討論是否調整“不鼓勵發展”的指導意見。2019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明確了“智能、平安、綠色、共享交通發展水平明顯提高,城市交通擁堵基本緩解,無障礙出行服務體系基本完善”的發展目標,需就整體國情、行業發展、公眾需求等維度進行統一思考,將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總體交通發展規劃,鼓勵、規范行業發展。
同時,相關立法部門、管理部門提前介入,根據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行業爆發式發展的趨勢,提前規制、引導。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行業車輛數已接近200萬輛,使用用戶上億,甚至改變了一些城市的交通格局。可借鑒參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即共享單車)的發展,從國家到各地政府提前介入,引入相關企業、用戶、專家學者參與相關立法或規定制定過程,有前瞻性地規范、引導行業發展。
此外,以企業為主體進行電動自行車監管,推動社會共治。鼓勵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企業站在行業發展的角度上建言獻策,在政府的指導下,綜合公眾的需求和意見,推出可落地、可執行、易監管的非機動車管理平臺,利用自身車輛標準統一、統一后臺管理、騎行人確定、騎行全程可監控等優勢,對騎行人騎行行為進行監控,引導良好騎行習慣的養成,協助行管理部門加強監管與推廣,從而更好地推動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實。
推進社會智慧停車統一規劃
江浩然表示,智慧停車,作為一個全面、系統的治理體系,需要被政府、資本及公眾逐步采納和接受,在各個環節“各司其職”,充分發揮政府的規劃性與引導性,資本方的資源型與專業性以及公眾的便捷性與通用性,實現停車位資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停車場利潤的最大化和車主停車服務的最優化。
據此,江浩然建議,科學規劃停車設施,有的放矢地推進智慧停車建設。要根據區域劃分逐步完成停車供需情況調研,為提升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水平提供精準的數據支撐。利用大數據優勢挖掘城市動態交通信息,將靜態交通規劃與城市建設規劃、綜合交通規劃相結合,特別是要充分考慮新技術場景應用及遠期規劃,優化社會資源共享,制定符合城市發展特點的停車專項方案,引導為全面推進智慧停車項目推進制造完善的生態,按照一個城市“一張圖、一個平臺、一個技術標準、一個運營主體、一個APP、一套服務規范"的原則建設城市級智慧停車平臺,推動城市停車場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
出臺指導性管理辦法,統籌推進智能停車產業市場化發展。由政府指導,吸引資本參與,使智慧停車產業市場化,是有效推動項目更好更快落地的關鍵。在政府整體規劃的基礎上,出臺相關停車管理辦法、規定或細則,加強行業法制的指導性與規范性。同時,充分利用行業協會資源,打通行業發展關聯互動,給予各環節關鍵企業以土地、稅收、補貼等政策,推動停車行業市場化發展。
強化正(zheng)確宣(xuan)傳引導(dao),加大執(zhi)(zhi)法(fa)力度(du)。要針(zhen)對市民對于智慧(hui)停(ting)車(che)(che)等知識(shi)不夠了(le)解,加大宣(xuan)傳工作(zuo)力度(du),普(pu)及智慧(hui)停(ting)車(che)(che)的優勢與(yu)常識(shi),引導(dao)公眾參與(yu)到智慧(hui)停(ting)車(che)(che)建設當中(zhong),為規劃發展建言獻策。同時(shi)加大執(zhi)(zhi)法(fa)力度(du),嚴格違停(ting)管理,通過加大懲處不良(liang)停(ting)車(che)(che)行(xing)(xing)為,引導(dao)培育公眾的良(liang)好(hao)停(ting)車(che)(che)習慣,為提升居民出行(xing)(xing)效率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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