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萬宇)格力電器訴奧克斯案塵埃落定,但“戰斗”未有止息。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今年在全國兩會上帶來了《關于嚴打“專利流氓” 保障創新企業正常經營的建議》和《關于加大家用電器市場監管力度的建議》兩份建議,繼續劍指奧克斯。
嚴打“專利流氓”
“隨著國家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不斷增強,近幾年全球廣泛討論的‘專利流氓’(NPE)開始進入中國,其不從事專利產品的研究、生產,到處購買專利發起訴訟,唯一目的是達成專利授權許可協議,獲得巨額賠償。”在《嚴厲打擊“專利流氓”,保 障創新企業正常經營的建議》中,董明珠說。
她舉例,2018年12月,奧克斯向美日合資企業“東芝開利”購買即將過期的壓縮機專利,并于2019年1月在寧波中院起訴格力侵犯該專利權,要求格力賠償1.9億元。“奧克斯本身并不生產壓縮機,對壓縮機創新沒有任何貢獻,卻購買一件即將過期的專利,向同行要求巨額賠償,背后動機非常明確:報復格力。”
此外,從2012年開始,奧克斯通過各種手段挖走格力核心研發人員300多名,并大肆抄襲格力技術,僅2017-2019年期間,奧克斯就被法院判決侵犯格力專利權8項,判賠金額高達1.17億元。而奧克斯甚至通過惡意訴訟抹黑格力,2017年8月,奧克斯起訴格力產品侵犯其4項專利權,實際上相關專利均為格力早已大量生產、投放市場的技術。例如,格力早在2015年就已將“畫時代”空調投入市場,奧克斯在挖走格力相關研發人員后,了解到格力其中有一些技術并未申請專利,隨后立即申請為自己的專利并以此要挾誣告格力侵權,最終格力通過法律手段使得奧克斯的陰謀未能得逞。
董明珠稱,像奧克斯這種借“保護專利”為名,行“打擊報復”之實,實際上是一種權利的濫用。她建議出臺對惡意利用專利制度的打擊方案和力度;加大惡意專利訴訟的民事侵權責任;圍繞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設立知識產權基金。
加大家電市場監管
在《關于加大家用電器市場監管力度的建議》中,董明珠表示,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食品、藥品的立法和監管力度,但對家用電器產品的質量執法監管尚有缺位。這導致個別家用電器生產企業采用偷工減料等違法手段降低生產成本,向社會銷售不合格產品。”
她此份建議中的案例正是奧克斯。她以格力電器向各地市場監管局實名舉報奧克斯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事件為例,顯示出由于對家電產品能效標準的鑒定具有較強專業性且成本較高,一般消費者只能從產品外表粘附的能效標簽和合格證對產品的性能以及合格性判定。在市場監管缺位的情況下,一旦產品能效標識或合格證存在虛標就無法識別市場上流通的電器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
所以,她建議加大家用電器市場監管力度,可以參照藥品和食品的監管標準,國家層面出臺針對家電市場監管的具體措施,讓生產不合格產品的家電企業無處藏身,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開放公眾輿論等社會監督,以公正透明的辦案流程和結果落實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
格力“硬剛”奧克斯
在過去的幾年中,格力電器與奧克斯已有多次“交鋒”。
2017年1月,格力電器以奧克斯公司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八款空調重復惡意侵害其專利權,廣州晶東貿易有限公司實施相關銷售行為侵害其專利權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奧克斯公司停止侵權、賠償4000萬元等。
2018年4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奧克斯惡意侵權成立,對格力公司訴請賠償的4000萬元予以支持。
2019年8月,廣東高院做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但奧克斯公司又提起執行異議,今年3月,廣東高院駁回,宣布維持原判。
今年5月,耗時近三年的空調行業專利侵權案終于落下帷幕。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執行裁定書,駁回寧波奧盛貿易有限公司(原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的復議申請,判決奧克斯向格力賠償4000萬元。
去年6月,格力電器再次“硬剛”奧克斯,格力電器在官方微博上發表《關于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舉報信》,直指奧克斯空調8款型號產品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監測不合格。奧克斯隨即也在微博上回應,認為格力既非消費者也不是國家監管部門,“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且臨近“6·18”空調銷售旺季,“格力采用詆毀手段,屬于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019年6月11日,格力現場拆解奧克斯空調,指其虛標能耗。6月12日,奧克斯官微聲明,稱3年來奧克斯空調被抽檢29次,100%合格,并已提請市場監管總局委派權威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測。
2019年8月30日,奧克斯家電事業部總裁冷泠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封《致董明珠女士的公開信》,指格力曾有部分型號空調在沙特因能效不合格被召回。當晚,格力電器官微回應:“任何人任何企業都有權利舉報不合格產品。歡迎舉報。格力無出口沙特空調被召回事件,但奧克斯有。”
奧克斯的(de)(de)強硬態度無(wu)法改變其虛假(jia)宣傳的(de)(de)事實,4月10日,寧波(bo)市場監督管(guan)理局對(dui)奧克斯利用能源效率標(biao)識(shi)進(jin)行(xing)虛假(jia)宣傳一案,作出“責(ze)令改正”和“處(chu)罰款十萬元人民幣”的(de)(de)行(xing)政(zheng)處(chu)罰決定。至此,格力舉報奧克斯虛假(jia)宣傳也(ye)告一段落(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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