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宣布對進口電動車采取新規定
新華社
新華社安卡拉9月20日電(記者王騰飛)土耳其政府20日發布公(gong)報,宣布對(dui)進口電動(dong)、混合動(dong)力乘用車(che)采取(qu)新規定(ding),將于30天內生(sheng)效。
公報顯示(shi),土耳其貿易部進一步擴大對(dui)進口(kou)電動車(che)(包(bao)括混合動力乘用(yong)車(che)和充電乘用(yong)車(che))的相關限制(zhi)。根據新規定,土耳其進口(kou)商必須在國內7個(ge)不同(tong)地(di)區設立至少20個(ge)用(yong)于(yu)進口(kou)車(che)輛(liang)售后組(zu)裝、維護和修理(li)的授權服務(wu)站(zhan),方可獲準進口(kou)電動車(che)。
土耳(er)其此前(qian)已經對進口電動(dong)車加征高額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