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布《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
中證網訊(記者 倪銘婭)商務部11月30日發布《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本辦法報告周期為半年,初次報告期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市場主體報告情況在報告期結束后的30日內完成。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辦法》稱,本辦法所稱商品零售場所是指向消費者提供零售服務的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
本辦法所稱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是指在電子商務中為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企 業。
本辦法所稱外賣企業是指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等方式提供外賣服務的零售、餐飲企業。
本(ben)辦法所(suo)稱一次(ci)(ci)性(xing)塑(su)料制(zhi)品(pin),包(bao)括不可(ke)降解塑(su)料購物(wu)袋、連卷袋、塑(su)料包(bao)裝袋(含編(bian)織袋),不可(ke)降解一次(ci)(ci)性(xing)塑(su)料餐(can)盒、塑(su)料餐(can)具(刀、叉(cha)、勺)、塑(su)料吸(xi)管(guan)。一次(ci)(ci)性(xing)塑(su)料制(zhi)品(pin)細(xi)化標準由國家(jia)相(xiang)關規(gui)定予以規(gui)范,一次(ci)(ci)性(xing)塑(su)料制(zhi)品(pin)范圍根據國家(jia)相(xiang)關規(gui)定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