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相關債券發行人應于8月31日前完成2021年中期報告披露工作
中(zhong)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7月(yue)14日,上交所(suo)發(fa)布關于做好(hao)公司債券2021年中(zhong)期(qi)(qi)報告披露(lu)工(gong)作的通知,稱相關債券發(fa)行(xing)人應(ying)于2021年8月(yue)31日前完成2021年中(zhong)期(qi)(qi)報告的編(bian)制(zhi)、報送及披露(lu)工(gong)作。
具體來看,相(xiang)關債券發(fa)行(xing)人包括以下兩類(lei):
一(yi)、2021年6月30日前,公司債(zhai)券、企業債(zhai)券在上交(jiao)所上市/掛牌,且債(zhai)券在2021年中期報告批準報出日之前(含當日)未到(dao)期或到(dao)期未能(neng)全額兌付的(de)發(fa)行人。
二、2021年(nian)7月(yue)1日-8月(yue)31日,公司債(zhai)(zhai)券、企業債(zhai)(zhai)券在上交所上市/掛牌,且未(wei)披(pi)露2021年(nian)中期(qi)財務報告(gao)的發行(xing)人。
上交所強(qiang)調,發行人非公開發行可轉換(huan)公司(si)(si)債(zhai)(zhai)券(quan)(quan),或(huo)發行可交換(huan)公司(si)(si)債(zhai)(zhai)券(quan)(quan)、“一帶一路”債(zhai)(zhai)券(quan)(quan)、可續期公司(si)(si)債(zhai)(zhai)券(quan)(quan)、綠色公司(si)(si)債(zhai)(zhai)券(quan)(quan)、扶貧公司(si)(si)債(zhai)(zhai)券(quan)(quan)、創新創業公司(si)(si)債(zhai)(zhai)券(quan)(quan)、紓困公司(si)(si)債(zhai)(zhai)券(quan)(quan)等特定品種債(zhai)(zhai)券(quan)(quan)的,應當按照(zhao)有關規定,在(zai)2021年中期報告中進行專項信(xin)息披露(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