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現行《住(zhu)宅銷售價格(ge)統計調查方(fang)案(an)》自(zi)2011年(nian)1月起開始實施。
2、調(diao)查范圍。住宅(zhai)銷售價格(ge)的調(diao)查范圍為70個大(da)中(zhong)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
3、調查方法。70個(ge)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jin)額(e)等(deng)資(zi)料(liao)直接采(cai)用當地(di)(di)(di)房地(di)(di)(di)產管(guan)理部門的網簽(qian)數(shu)據。二手住宅銷售價格調查為非全(quan)面調查,采(cai)用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相(xiang)結合(he)的方法,按(an)照房地(di)(di)(di)產經(jing)紀機構上報、房地(di)(di)(di)產管(guan)理部門提供與(yu)調查員實地(di)(di)(di)采(cai)價相(xiang)結合(he)的方式收集基(ji)礎數(shu)據。
4、新建(jian)住(zhu)宅(zhai)含保障(zhang)性(xing)住(zhu)房(fang);新建(jian)商品住(zhu)宅(zhai)不含保障(zhang)性(xing)住(zhu)房(fang)。
5、價格(ge)指數的計算方法(fa)詳見中國(guo)統計信息網《住宅銷(xiao)售價格(ge)統計調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ben)月(yue)無成交記(ji)錄。
注(zhu)1:為深入反(fan)映近(jin)期房(fang)地產市(shi)(shi)場動態變化,國家(jia)統計局繼上月(yue)(yue)統計發(fa)布15個一線(xian)和熱點二線(xian)城市(shi)(shi)10月(yue)(yue)上半月(yue)(yue)房(fang)價變動情(qing)況(kuang)后,又對這些城市(shi)(shi)10月(yue)(yue)下(xia)半月(yue)(yue)的(de)房(fang)價變動情(qing)況(kuang)進行了統計。